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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個真實的事件,生活在中壢的我也是看到網友PO的Blog才看到的......

話說一位喜歡Kitty貓的食客看到網路介紹中壢新開一家名叫KiKi的餐廳,去品嚐後在網路上的Blog寫下食記,結果被店家提告不可在Blog PO拍的照片以及毀謗店家的話因為未經授權”,結果經過一番網路上的熱烈討論(包含與店家的爭論~~~),最後還是網路的鄉民們戰勝了~~~!! 花了短短的六天就讓店家PO店內整修中”……效率可見有多快呀!! 經過這個事件後讓我們深刻體會,店家誰都可以惹千萬別惹上偉大的網路鄉民們!! 倒楣的是自己啦!!

 

以下網址是網路上某位鄉民整理的懶人包,敘述著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…..有興趣的就去看看吧!!


本文引用自alex6609 - 寫食記也會被店家告? KiKi屋事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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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arles07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